10月19日上午,六安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勝涉嫌受賄罪一案,在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淮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劉勝利用擔任六安市裕安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霍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霍邱縣縣長、縣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招標代理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其他單位或個人財物折合人民幣3271.26萬元(其中1189.77萬元系未遂)。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劉勝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劉勝進行了最后陳述,并表示認罪、悔罪。
該案將擇日宣判。(淮南市紀委監委)
責任編輯:陳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