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蕪湖市委批準,蕪湖市紀委監委對蕪湖市鳩江區沈巷鎮原黨委書記何啟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啟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接受他人宴請;背離組織要求,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向企業攤派費用,加重企業負擔;長期、多次違規干預、插手政府工程承發包,破壞當地營商環境;生活墮落腐化,家風不正,對子女失管失教;親清不分,大搞官商勾連、利益勾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何啟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蕪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何啟智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蕪湖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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