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20時50分,羅湖東湖水庫明珠海鮮山莊,參加宴會的人員從V888、V999包房出來,準備離開。經記者事后指認,身穿黃色夾克的中年男子(圈內)即打記者的嫌疑人——深圳市技偵支隊退休官員王鷹航。
當晚的飯局在酒樓V888和V999包房內
16日,深圳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布了“深圳公安部門官員聚餐吃娃娃魚”一事的調查處理情況:無公款消費、公車私用和食用野生娃娃魚的問題;東深公安分局局長王遠平和東深派出所所長陳川舟利用職務之便為私人聚餐安排巡防員巡查,構成濫用職權違紀,免去王遠平局長職務并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陳川舟行政記過處分。
1月26日,《南方都市報》刊發報道稱該報記者1月21日因暗訪深圳公安部門官員在酒樓吃娃娃魚一事,與當事官員發生沖突,并被毆打,手機、相機被搶走。而且,東深派出所民警在接警后協助打人者離開。當日,深圳市公安局回應稱,已對14名涉嫌違反相關規定的公安民警予以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對涉嫌違紀的東深公安分局局長王遠平予以立案調查。
2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通報了該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經查明,2015年1月21日晚,深圳市公安局東深分局局長王遠平召集曾共事過的同事在東湖水庫明珠酒樓聚餐,參加人員共19人(其中,14人為公安局在職或退休人員、5人為臨時幫助開車的人員)。聚餐期間,轄區東深派出所根據王遠平的要求安排了4名巡防員到酒樓周邊巡查。聚餐人員陸續離開酒樓時,巡防員發現有人持相機拍攝,遂上前制止,雙方拉扯中相機落地損壞,巡防員撿起機身離開。記者追趕不及返回現場,并口頭表明身份要求采訪聚餐人員,被質疑身份后出示名片,采訪遭到拒絕,另一名巡防員發現記者用手機拍攝,上前奪下手機離開現場。隨后,記者報警,稱相機被搶。東深公安分局東深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后到現場處警。目前,記者財物受損、被打一事,當事方已達成調解協議,由責任人進行了相關賠償。
通報稱,當晚聚餐共消費5025元,由王遠平個人支付,未索取發票;食用的娃娃魚(學名大鯢)系酒樓從深圳某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購入的人工飼養產品;聚餐人員分別駕乘8輛私家車或乘坐公交前往。沒有公款消費、公車私用和食用野生娃娃魚的問題。
但是,東深公安分局局長王遠平和東深派出所所長陳川舟利用職務之便,為私人聚餐安排巡防員巡查,事發后未如實配合調查,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弄虛作假違紀,深圳市公安局決定給予王遠平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其東深公安分局局長職務,給予陳川舟行政記過處分。對未發現有違法違紀問題的另12人解除停止執行職務措施。(趙瑞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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