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和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成果與基本標志。“十五五”規劃建議作出“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總體部署,彰顯了我國在堅持經濟建設中心不動搖的同時,以法治護航發展、以民主凝聚力量的堅定決心,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目標夯實了基礎。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不斷深化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矢志不渝地追求民主、發展民主,堅持不懈地探尋法治、建設法治。實踐證明,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穩步前行,是我們應對風險挑戰、保障人民福祉、鞏固發展優勢的堅實保障。面對中國式現代化的時代命題與既定目標,“十五五”期間的民主法治建設亟待在歷史傳承中守正創新,以全過程人民民主為保障,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為總抓手,構建與高質量發展相適配的支撐體系。
回溯歷史,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十六字方針”,到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強調的“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我國民主法治建設始終與經濟建設同頻共振、同向而行。改革開放初期,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十六字方針”推動我國實現了從“無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歷史性跨越,形成了以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為核心的法制建設新范式——通過制定民法通則、刑法等基礎法律,構建起服務經濟建設的初步法治框架,為鄉鎮企業興起、經濟特區建設等改革實踐提供了制度保障。時隔40余年,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在“十四五”目標即將勝利完成的關鍵節點,再次強調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賦予了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更為深刻、更令人期待的時代內涵和要求。
以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黨的二十大提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要求。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深刻體現了中國式現代化的根本價值取向和內在要求,是新時代我國民主政治領域具有重大創新意義的標志性成果。
充分激發全體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我們黨自成立之日起,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都始終堅持為人民利益而奮斗,尊重人民群眾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全過程人民民主通過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參與實踐,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健全民主制度、拓寬民主渠道、豐富民主形式、完善法治保障,確保人民依法享有廣泛充分、真實具體、有效管用的民主權利,確保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使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國家和社會各個層面得以有效實施。“十四五”時期,我國各地結合自身實際,創新探索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實踐形式,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走深走實。從“小院議事廳”到“民主懇談會”,從線下圓桌會到線上議事群,帶著煙火氣的民主實踐已深深扎根于中國老百姓的生活。“十五五”期間進一步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就要更加尊重人民在基層民主實踐中所表達的追求民主、發展民主、實現民主的愿望,尊重人民創造的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新經驗,尊重人民作為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主體、利益主體的訴求,深刻認識、充分發揮人民的關鍵作用,增強民主意識、提升民主能力、養成民主習慣,參與最廣泛、最生動的民主實踐。
持續提升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就是要有一整套法律制度對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則、價值要求和實現形態加以確認和規范,用法定途徑、渠道、方式和程序來保證人民實現各項民主權利。進一步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必須堅持和完善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豐富各層級民主形式,進一步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
在民主立法方面,重點是拓寬公民參與渠道。建立全國統一的立法意見征集平臺,對重大立法項目實行“線上聽證+線下座談”雙軌論證。完善立法協商機制,吸納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參與立法起草,建立意見采納反饋制度,讓每部法律都成為民意的“凝聚器”。基層層面可推廣“立法直通車”模式,將田間地頭、工廠車間的真實需求轉化為法律條文,實現立法與民生的精準對接。
在民主決策方面,進一步構建法治化決策流程。建立重大行政決策“事前調研、事中論證、事后評估”全鏈條民主機制,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教育、醫療等決策,必須經過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法定程序。推行決策草案解讀“通俗化”改革,用圖表、動畫等形式讓群眾看明白、能參與,同時建立決策執行效果民主評議制度,由群眾評判決策成效并決定是否調整,確保決策始終圍繞群眾需求展開。
在民主監督方面,強化群眾主體地位。搭建“線上+線下”民主監督平臺,整合12345政務服務熱線、司法公開網等資源,實現監督線索“一網受理、閉環處置”。建立執法司法人員民主評議制度,將群眾滿意度納入績效考核核心指標,對執法不公、司法腐敗等問題實行“零容忍”。同時完善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制度,擴大選任范圍、提升履職能力,讓群眾從“旁觀者”切實變為“參與者”。
以法治體系完善夯實制度根基
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關系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包含了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以及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五個方面的總體要求,是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的有機統一。“十五五”期間,需推動上述五個方面子體系進一步協同發力,實現從“體系完備”到“效能提升”的轉變,使社會主義法治更好適應國家和社會發展進步。
在法律規范體系建設上,重點是構建“重點突出、新興覆蓋、涉外銜接”的立法格局。針對市場經濟發展需求,加快制定和完善相關領域立法和配套規則,實現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的平等保護與同罪同罰。面對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等新興領域,建立數據產權、算法監管等法律制度,填補技術發展帶來的規則空白。統籌立改廢釋纂,增強立法的系統性與時效性。立法過程中需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工作機制,推動基層立法聯系點擴容提質,確保每部法律都承載民意、回應需求。
法治實施體系的關鍵在于打通“紙上法律”到“行動法治”的轉化通道。執法領域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重點規范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民生領域執法行為,建立行政裁量基準動態調整機制,推行“綜合查一次”模式,減少對企業干擾。司法領域需強化公正司法生命線作用,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完善民事公益訴訟機制,通過典型案例明晰產權邊界與行為底線。全民守法層面,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為抓手,提升“九五”普法的質效和水平。抓好國家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針對企業經營者開展合規培訓,針對青少年推進法治教育進課堂,打造科學和有效的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構建“智慧普法”平臺提升宣傳實效性。
法治監督與保障體系是運行支撐。一方面,建立黨統一領導的全覆蓋監督網絡,推動人大監督、司法監督與群眾監督貫通協調,對重大執法司法案件實行“回頭看”制度。另一方面,不斷完善法治人才培養體系,培養更多德法兼修的高素質法治人才,把“投資于物”與“投資于人”有機結合起來,重點解決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培養的瓶頸問題;建設“智慧法治”平臺,運用大數據實現執法司法流程全程可追溯,為法治運行注入科技動能。此外,在黨內法規體系建設方面,要不斷完善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的制度機制,確保法治建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推進。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民主與法治同屬于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標識。民主為法治提供價值引領,法治為民主提供制度保障。在一個科學有序和諧的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秩序中,發揚民主與加強法治從來都是密不可分的,都是政治生活、政治發展中不可或缺的內容。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健康有序地向前發展,必須在黨的領導下,將發揚民主與加強法治更好統一起來,持之以恒以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安民心、聚共識、護改革,不斷鞏固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社會主義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六大強調,“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的十七大指出,“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并將其寫入黨章。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戰略高度,不斷豐富、發展和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理論和實踐,深化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關鍵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深化政治體制改革。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體要求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九大提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社會主義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黨的二十大強調,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充分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我們黨領導人民經過長期探索逐步形成并堅定不移貫徹落實的基本方略,是在長期民主法治實踐中積累的寶貴經驗和必然選擇,也是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為人類政治文明發展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其中,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也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的一個顯著優勢;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三者統一于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偉大實踐,共同構成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支撐。實踐證明,黨的領導越堅強有力,人民當家作主越真實充分,依法治國越深入推進,我國制度優勢和治理效能就越能充分彰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就越能興旺發達。
“十五五”期間,我們要更加科學辯證地處理好黨的領導、民主與法治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其一,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人民至上,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把不斷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堅實制度基礎和保障,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其二,以全過程人民民主激活法治活力,確保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來。其三,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將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把人民作為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努力實現人民所需要的良法善治,推動中國式現代化事業全面有序地發展和進步。
(作者:莫紀宏 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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