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醫療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現役軍人以及為保護國家、集體、他人財產和他人生命安全而負傷的人員醫療臨床用血。近日,安徽省司法廳就《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
紅十字會可設立獻血關愛基金
征求意見稿提出,提倡十八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個人自愿獻血;既往無獻血反應、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獻血者,年齡可延長至六十周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獻血激勵機制。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享受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費游覽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旅游風景區等場所,免交公立醫療機構普通門診掛號費等優惠政策。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征求意見稿建議,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每年應當至少組織一次獻血活動。鼓勵單位成立獻血志愿服務隊伍,動員、組織本單位符合獻血條件的個人自愿參加獻血。鼓勵符合獻血條件的國家工作人員、醫務人員、現役(退役)軍人、高校學生每年獻血一次以上。對獻血者發給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無償獻血證》,發放獻血紀念品。
征求意見稿提出,血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捐獻成分血液、稀有血型血液的獻血者適當誤餐、交通補貼。紅十字會可以設立獻血關愛基金,依法接受單位和個人對獻血公益事業的捐贈,用于獻血者的人道主義救助等。
獻血者及近親屬用血費用可減免
征求意見稿建議,血站、醫療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現役軍人以及為保護國家、集體、他人財產和他人生命安全而負傷的人員醫療臨床用血。除臨床急救用血和前款規定外,血站、醫療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獻血者醫療臨床用血。
征求意見稿提出,獻血者本人醫療臨床用血時,按其獻血量至少二倍免費用血。獻血量達到規定條件或者捐獻造血干細胞的,終身享受免費用血。具體條件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獻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醫療臨床用血時,可以合計至少免費使用與其獻血總量等量的血液。
捐獻造血干細胞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醫療臨床用血時,可以合計至少免費使用一千毫升血液。
上述條款免費用血是指免除血站采集、儲存、分離、檢驗血液等費用。該費用由醫療機構在出院結算時直接減免。
血站應定期公布采血量用血量
意見稿還提出,血站應當嚴格執行血液管理制度和技術操作規范,對采集的血液開展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檢測,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醫療機構提供。對檢測不合格或者報廢的血液,應當按照醫療廢物處理。
血站應當定期公布采供血點、采血量、用血量、血液庫存狀態、減免醫療臨床用血費用等信息。血站應當設置公眾開放日,接受社會監督。
另外,醫療機構應當科學、合理制定醫療臨床用血計劃,采用成分輸血、自體輸血、節血手術等技術,提高科學用血水平。
此次征求意見時間截至6月7日,市民可以在省司法廳相關網頁直接提交修改意見;也可以將書面意見寄至合肥市蜀山區清溪路100號省司法廳立法二處;還可以將書面意見郵至sftlfec@sina.com。
責任編輯: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