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擬出臺辦法,加強常態化監管
直播電商領域將迎新規,劍指虛假營銷等亂象
為加強直播電商監督管理,維護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促進直播電商健康發展,市場監管總局在充分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會同國家網信辦研究起草了《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并于6月10日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專家指出,制定《辦法》,有利于落實落細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和直播營銷人員的法定責任和義務,進一步加強直播電商常態化監管,營造良好的網絡交易環境和消費環境。
堅持監管規范與促進發展并重
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直播電商行業發展迅速,在促進消費、擴大就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在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虛假營銷、假冒偽劣等亂象逐漸顯現。
這些亂象主要表現在:直播電商行業相關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一些平臺對直播帶貨商家資質和商品質量審核不嚴,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關機構質量意識淡薄,重營銷、輕質量,重成交、輕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影響了直播電商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對于直播電商這種新業態新模式,《辦法》堅持監管規范與促進發展并重。在實行包容審慎監管,著眼于促進行業規范健康創新發展的同時,堅持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規范直播電商行業亂象,維護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同時,《辦法》細化了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相關具體情形,明確了處罰依據,增加了可操作性和針對性。
注重發揮平臺經營者作用
直播電商行業包括多方主體,平臺經營者在其中發揮著關鍵樞紐作用。《辦法》明確了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在違規處置、資質核驗、信息報送、培訓機制、分級管理、動態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責任。要求平臺經營者建立健全平臺協議規則,加強對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直播營銷人員的身份認證和資質審核,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依法依規報送數據信息,積極協助消費者維權,進一步壓實平臺企業的主體責任。
相對于傳統電商,由于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和直播營銷人員等主體的加入,直播電商的參與主體更加復雜,交易鏈條更長,外溢風險增加,給市場監管工作帶來新的挑戰。
《辦法》在落實平臺經營者主體責任的同時,加強對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和直播營銷人員等主體的規范,推動協同治理、系統治理。據悉,《辦法》將探索對違法違規主體的流量監管。
不會增加相關主體負擔
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嚴格依據電子商務法、網絡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從具體操作層面,對相關主體應當履行的責任和義務予以進一步明確,對相關法律法規中的監管要求進行整合細化,總體來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電商行業特點,不會增加相關主體負擔。
例如,《辦法》要求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履行核驗登記義務,報送相關數據,電子商務法中對此有明確規定。又如,《辦法》提出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要建立黑名單制度,在實踐中,黑名單制度目前已經是直播電商平臺治理違法違規行為的普遍做法。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根據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情況完善《辦法》內容,盡快出臺實施,進一步健全直播電商常態化監管制度,推動直播電商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