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韓賀彬 詹文星)近年來,太湖縣各級各部門積極落實“兩個責任”,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強化執紀問責,狠抓作風建設,把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作為推進紀律審查工作的有效舉措,切實抓緊抓實抓好,營造了風清氣正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
一、開展專項治理,及時糾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問題。每年根據不同情況,抓住突出問題,及時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先后開展了“陽光村務工程”建設、清退會員卡、清理黨員領導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清理黨政干部違規建房和多占住房、清退辦公用房、整治小“四風”和會所中的歪風等專項治理工作。同時深入開展了“轉作風、提效能、促發展”主題實踐活動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組織開展了效能建設在線訪談、政風行風民主評議、行政許可辦件檢查、經濟發展環境監測、縣鄉機關財務大檢查、全縣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等一系列活動,認真糾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問題。
二、嚴格監督檢查,推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抓早抓小、抓細抓常,在重大節日前夕,重申中央八項規定和廉潔自律有關要求,做到提醒在前、預防在先,讓廉潔過節成為習慣。對厲行節約、公車使用、上班工作紀律等規定執行情況,共開展了18次集中監督檢查。連續3年對縣直單位“三公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縣直13個單位存在的“三公經費”不減反增問題,約談了單位主要負責人,提出了明確要求,責令限期整改。去年以來,對元旦、春節等節日期間12起疑似公車私用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責成有關單位修改完善公車管理規定。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全縣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問題22個,處理24人,其中黨政紀處分16人,形成震懾。
三、強化正風肅紀,嚴肅查處“四風”和腐敗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縣紀委共受理信訪舉報588件(次),辦結587件(次)。全縣共立案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41起,處理36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31人,科級干部25人,移送司法機關3人。嚴肅查處了縣住建局市政公用事業管理中心原主任胡某某受賄案、晉熙鎮觀音村原黨支部書記劉某某騙取征地拆遷補償案、天華鎮西沖村原黨支部書記朱某某貪污受賄案。對這些問題的查處,社會反映良好。
四、堅持懲防并舉,注重加強制度建設。近年來,縣委縣政府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機關規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見》、《太湖縣機關事業單位公務活動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對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因公出國(境)以及會議、培訓、公務出差、費用報銷和財務處理等進行了規范。縣政府分別制定并公布了縣鄉兩級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目錄,進一步規范了政府權力運行。出臺了《太湖縣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和做好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委托代理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不斷推進鄉鎮財政和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
【責任編輯:(實習生)李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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