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經常了解群眾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正當權利和利益,加強對群眾的教育引導,做好群眾思想政治工作。”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新增了村黨組織做群眾工作的主要職責。
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做好群眾工作,是黨的光榮傳統和制勝法寶。黨的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增強黨的“群眾組織力”,體現了黨對群眾工作、群眾作用的深刻認識和精準把握。貫徹落實《條例》,要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群眾組織力”,夯實黨執政的群眾基礎,為推動鄉村全面振興提供力量保障。
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農村基層組織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要順應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變化,研究和掌握組織群眾的規律,牢固樹立群眾觀點。《條例》明確,“黨的農村基層組織領導班子應當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決定重大事項要同群眾商量,布置工作任務要向群眾講清道理;經常聽取群眾意見,不斷改進工作;關心群眾生產生活,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切實減輕群眾負擔。”農村基層干部要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善于做群眾工作,向群眾學習,把農民群眾的利益擺在第一位,與農民群眾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不斷創造美好生活。
組織動員群眾。“恪守為民之責,力行為民之舉。”歷史唯物主義告訴我們,人民群眾是歷史的主體,人民群眾的智慧是無窮的,人民群眾是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創作者。《條例》明確,“黨的農村基層組織應當動員和帶領群眾全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如期實現脫貧目標,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防止返貧,組織發展鄉村致富產業,推動農民就業創業,教育引導農民既‘富口袋’又‘富腦袋’,依靠自己的辛勤勞動創造幸福美好生活。”在農村經濟建設中,基層組織要最大限度地組織動員群眾,釋放群眾的智慧,匯聚鄉村振興力量。
教育宣傳群眾。“一個國家的力量在于群眾的覺悟。”進入新時代,面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對農村群眾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條例》明確,“黨的農村基層組織應當組織群眾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宣傳教育,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民主法治教育。”加強對群眾培訓,深入宣傳群眾,弘揚真善美,傳播正能量,引導群眾自覺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
依靠服務群眾。“心中有群眾,不怕擔子重。”在人類社會中,群眾的力量無處不在,群眾的力量無比強大。鄉村治理要依靠農村群眾的力量。《條例》明確,“黨的農村基層組織應當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深化村民自治實踐,制定完善村規民約,推進鄉村法治建設,提升德治水平,建設平安鄉村。”只有做好群眾的貼心人,才能做好群眾的帶頭人。黨的農村基層組織應當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加強農村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保證有資源、有能力為群眾服務。□
責任編輯:王振華 李媛媛(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