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馬鞍山市委批準,馬鞍山市紀委監委對馬鞍山市民政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孫文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文杰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大搞錢色交易;權力尋租、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引進、征地拆遷、業務承攬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孫文杰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二十大之后依然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馬鞍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馬鞍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孫文杰開除黨籍處分;由馬鞍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馬鞍山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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