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蚌埠市委批準,蚌埠市紀委監委對蚌埠市第二人民醫院原黨委委員、副院長孫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超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和娛樂活動;靠醫吃醫,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醫療設備采購、醫用產品供應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孫超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蚌埠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蚌埠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孫超開除黨籍處分;由蚌埠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蚌埠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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