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合肥市委批準,合肥市紀委監委對原合肥高新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蔡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蔡霞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轉移、隱匿涉案款物,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組織原則缺失,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廉潔底線失守,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私欲膨脹,恣意妄為,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融資、基金投資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
蔡霞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合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合肥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蔡霞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合肥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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