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祁門縣委批準,祁門縣紀委監委對金字牌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周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廉潔底線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酒后駕駛機動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周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二十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祁門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祁門縣委批準,決定給予周璇開除黨籍處分;由祁門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祁門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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