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安徽頻道記者從安徽紀委網站獲悉,滁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4起典型問題予以通報。
1、定遠縣農技推廣中心原主任許福文套取專項資金問題。2007年至2014年,許福文違規套取國家專項資金323萬余元,造成經濟損失169萬余元。定遠縣紀委給予許福文開除黨籍處分,定遠縣監察局給予許福文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南譙區黃泥崗鎮廣山村黨總支原書記周家明、原委員劉其華、原委員張成義、委員胡幸榮、村委會委員倪麗騙取糧補資金問題。2009年至2011年,周家明等人通過虛報土地田畝面積,違規騙取國家糧食補貼資金。南譙區紀委給予周家明、劉其華、張成義等三人開除黨籍處分,收繳相關違紀款,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胡幸榮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并收繳相關違紀款;給予倪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并收繳相關違紀款。
3、全椒縣大墅鎮大饒村黨總支原書記何永義職務侵占問題。2008年至2013年,何永義違規將大墅鎮大饒林場承包費3萬元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期間利息款共計0.3萬余元。全椒縣紀委給予何永義開除黨籍處分,并收繳相關違紀款。
4、明光市澗溪鎮魯峰村紀郢村民組原組長王錦柱騙取糧補資金問題。2009年至2014年,王錦柱通過虛報土地田畝面積,騙取糧補資金1.3萬余元。澗溪鎮黨委給予王錦柱開除黨籍處分,并收繳相關違紀款。
滁州市紀委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轄區內“四風”和腐敗問題突出,或者有案不查、瞞案不報,甚至袒護包庇的單位和個人,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還要追究領導責任;不僅要追究主體責任,也要追究監督責任。(滁州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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