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笑媛等代表在議案中提到,近年來,我省慈善事業得到了長足發展,全省慈善類社會組織數量已達近千家,平均每年全省慈善捐贈總額都在2.5億元以上。但是,我省慈善事業發展仍處于初級階段,還存在慈善捐贈總量與人均捐贈數量仍相對較少、公益慈善組織自身能力與承擔的社會責任不相適應等問題。另外,募捐資格不明確、募捐行為不規范、信息披露與公開透明機制不健全、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也制約著安徽省慈善事業的發展。
代表們認為,在國家出臺慈善法以后,我省急需制定《安徽省慈善事業促進條例》來引導和規范我省慈善事業健康發展。條例除了確定慈善活動范圍外,要在促進措施、規范行為方面進行細化。例如,落實企業和個人公益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個人公益性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在收費優惠上,對慈善組織興辦的學校以及為老年人、殘疾人、困境兒童提供養護、康復、托管等服務場所的生活用電、用水、用氣、用熱以及有限數字電視收視維護費,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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