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安徽省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近日印發施行,將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規范規劃許可行為,其中明確,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等情形可以免于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暫行辦法》提出,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城鎮開發邊界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符合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依法向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項目符合國土空間規劃要求,土地權屬清晰且不涉及規劃調整、不影響周邊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的,可以實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告知承諾制。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書面承諾達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條件的,可以申請先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清單和具體要求,并對履行承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對于符合條件的一些建設項目,免于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比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既有小區內利用公共空間設置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設施,新建有頂蓋、無圍護設施和圍護結構的獨立柱、單排柱的電動自行車棚;電線桿、電線塔、通信鐵塔等。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
對于利用公園綠地、邊角地、插花地等空閑地增設足球、籃球、網球、羽毛球等可移動無基礎的非永久性設施,以及公共閱覽欄(屏)等,按照設備管理,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城鎮開發邊界外進行鄉村產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農村集中居住區等建設的,應當向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農村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非農用地建設住宅的,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涉及歷史文化名村及傳統村落的,嚴格遵守相關保護規劃的管控要求,不得損害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得對其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構成破壞性影響。
(合肥日報-合新聞記者 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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