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紀委網站今天連續公布三名蕪湖官員被開除黨籍,包括蕪湖市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蔣敏,蕪湖市第二醫療集團原黨委委員、副院長葛藝東,蕪湖市鏡湖區政協原副主席鄒維琴。據了解,這3人均涉及收受賄賂。
蕪湖市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蔣敏被開除黨籍
據蕪湖市紀委消息,蔣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數額巨大。
蔣敏的上述行為已經嚴重違紀違法,其涉嫌犯罪問題司法機關正在審理中。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中共蕪湖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蔣敏開除黨籍處分,由任免機關按規定依法開除其公職。
蕪湖市第二醫療集團原黨委委員、副院長葛藝東被開除黨籍
據蕪湖市紀委消息,葛藝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數額巨大。
葛藝東的上述行為已經嚴重違紀違法,其涉嫌犯罪問題司法機關正在審理中。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中共蕪湖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葛藝東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由主管部門按規定依法開除其公職。
蕪湖市鏡湖區政協原副主席鄒維琴被開除黨籍
據蕪湖市紀委消息,由蕪湖市紀委調查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鄒維琴濫用職權、貪污、受賄一案,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處鄒維琴有期徒刑十六年,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中共蕪湖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蕪湖市委批準,給予鄒維琴開除黨籍處分,由所在單位辦理開除公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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