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安徽省紀委、監察廳網站通報了六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淮南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原科長杜家琴收受賄賂問題。杜家琴(已退休)任淮南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科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教輔教材選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共計價值15.4萬元。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杜家琴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3萬元。淮南市教育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杜家琴開除黨籍處分。
2.安慶市桐城市龍騰街道辦事處原農業技術推廣站站長胡春明騙取涉農補貼和救災款問題。胡春明任龍騰街道辦事處農業技術推廣站站長期間,利用虛假土地承包合同和偽造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合同,分19次騙取國家涉農專項財政補貼24.337665萬元;偽造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合同,騙取國家救災款4229元。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胡春明有期徒刑十一年,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桐城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胡春明開除黨籍處分;桐城市農委研究決定,給予胡春明開除公職處分。
3.馬鞍山市鄭蒲港新區姥橋鎮鄭蒲村村委會原主任劉良平套取國家糧食補貼資金問題。劉良平任鄭蒲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其本戶及父親、弟弟填報空掛面積,非法套取國家糧食補貼資金1.709545萬元。案發后,劉良平積極配合組織調查,主動退繳違紀款。姥橋鎮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劉良平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責令其辭去鄭蒲村村委會主任職務。
4.淮北市相山區渠溝鎮油坊村黨支部原書記徐孝元侵吞集體財產問題。徐孝元任油坊村黨支部書記及受聘為村委會顧問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劉東煤礦支付給村集體的青苗補償費等費用共計9.5604萬元。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徐孝元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違法所得予以追繳。相山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徐孝元開除黨籍處分。
5.池州市貴池區秋江街道三聯村黨總支原書記江國祥騙取遷墳補助款問題。江國祥在任三聯村黨總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借征地拆遷之機,伙同他人采取虛報冒領的方式,共騙取遷墳補助款3.3萬元。貴池區人民法院判處江國祥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貴池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江國祥開除黨籍處分。
6.廬江縣廬城鎮晨光社區居民委員會原副主任洪光武受賄問題。洪光武任廬城鎮晨光社區居民委員會副主任及廬城城東新區晨光社區蔡莊、趙莊、山尾(林場)征地拆遷工作組組長期間,利用其協助政府從事拆遷安置補償工作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廬江縣人民法院判處洪光武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廬江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洪光武開除黨籍處分。(苗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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