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收送“紅包”者亮“紅牌”,春節臨近,湖北省紀委公開通報了8起收送禮金方面的典型案件,警示、教育黨員干部加強廉潔自律,確保風清氣正。相關案件涉及多名廳官及地方“一把手”。
8起案件分別為:湖北日報傳媒集團原總經理、原黨委委員楊步國嚴重違紀案,隨州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長陳傳根嚴重違紀案,宜昌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熊偉嚴重違紀案,荊州市原副市長馬秋平嚴重違紀案,咸寧市委原常委、市總工會原主席程群林嚴重違紀案,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原黨組成員、省版權局原副局長陳連生嚴重違紀案,洪湖市委原書記鄒太新嚴重違紀案,黃梅縣委原書記余建堂嚴重違紀案。
據介紹,這些典型案件都是省紀委機關2015年查處的,上述8人均嚴重違紀違法,且都存在大肆收受禮金問題,收受禮金持續時間較長,數額較大,絕大多數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繼續收受他人所送禮金,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湖北省紀委通報,給上述8人送禮金的黨員、干部,紀檢監察部門已視情況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紀律處分等。
湖北省紀委強調,收送“紅包”行為往往利用過年過節等機會,穿著人情往來的“外衣”,具有更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從湖北查處的諸多案件來看,一些地方和單位奢靡享樂之風起于收送“紅包”,一些領導干部的墮落變質始于收送“紅包”。
湖北省通報要求廣大黨員干部從這些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訓,時時對“紅包”問題保持高度警惕,過好“廉關”。(梁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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