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民政廳聯合發文,正式公布安徽2016年第一批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名單,安徽大學教育基金會等100家社會團體和基金會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據悉,這是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工作由審批制改為確認制后我省公布的首批名單。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程序變化,將有助于發揮公益性捐贈稅收優惠政策效應,促進社會組織尤其是公益性社會團體建設,推動全省公益事業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或個人向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基金會的捐贈支出,準予在所得稅稅前扣除。按照規定,2008年起,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由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按照程序申請,財政、稅務、民政部門定期審核確認。為推進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國務院決定取消所有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2015年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對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后續管理工作作出調整。為此,省財政廳會同稅務、民政部門調整工作流程、明確工作職能、細化工作任務,積極做好工作承接。
據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調整后,我省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工作主要有三個方面變化:一是程序簡化了。社會組織無需報送申請報告和相關材料,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稅務、民政部門,在登記注冊環節或結合社會組織公益活動情況和年度檢查、評估等情況聯合審核確認,減少了報送環節,減輕了社會組織負擔。二是社團增多了。以往由于部分社團不熟悉政策,一些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自主申報較少,從2010年起我省啟動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工作到2014年底,提交申請并通過審核的基金會和社會團體僅67家,此次公布了100家,數量超過了歷年之和,政策覆蓋面更廣。三是責任清晰了。省級印發了《關于規范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工作程序的通知》,明確了相關部門工作流程和職責分工,實現確認工作的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同時明確了社會團體的主體責任,要求公益性社會團體必須及時公開接受捐贈和支持情況,加強社會監督。(記者 彭旖旎 通訊員 汪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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