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安徽省去年已完成電動自行車停車位建設114.2萬個,新增電動自行車充電接口85.9萬個。多部門已下發文件要求電網企業、物業企業不得向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加價收取電費。
按照計劃,安徽省今年上半年有望完成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任務,滿足業主電動自行車基本停放充電需要。
省住建廳會同多個部門印發了《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收費行為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電動自行車戶外充電設施充電電費和服務費分別計價,并在小區醒目位置標示,充電電費按照場所電價和實際充電量向用戶計收。對居民小區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無論是否屬于電網直接供電用戶,均執行居民合表電價,電網企業、物業企業不得向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加價收取電費。對引進第三方建設運營充電設施的,倡導小區產權單位、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通過不收或少收場地租賃費用、不參與收入分成等措施,幫助第三方降低充電服務費標準,減少居民充電成本,引導居民使用戶外充電設施。(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姜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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