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0日電(記者劉開雄)記者20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相關平臺企業已經按照《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要求報送基本信息。對于個別尚未報送基本信息的平臺企業,稅務部門將開展宣傳輔導和約談提醒。
今年6月,國務院公布實施的《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明確,平臺企業要在今年7月首次報送包括平臺域名、業務類型、相關運營主體名稱等在內的自身基本信息。
“在規定公布后,稅務總局同步制發了相關配套操作公告,開展多輪次平臺企業摸底,形成應報送平臺企業名單。”國家稅務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說,各地稅務機關“點對點”做好宣傳輔導,對“報什么”“怎么報”等內容進行詳細解讀,提供安全、保密、可靠、便捷的信息報送渠道,健全涉稅信息數據管理制度,切實保障涉稅數據安全。
此外,規定要求,今年10月,互聯網平臺企業要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身份信息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目前,稅務部門已輔導平臺企業在試報過程中掌握統一的報送口徑、標準和方法,為首次涉稅信息報送打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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