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日從湖南省紀委獲悉,因嚴重違紀,臨湘市原副市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兼局長曹青松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臨湘市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劉群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經岳陽市委批準,岳陽市紀委對曹青松、劉群林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曹青松在擔任臨湘市副市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兼局長期間,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收受禮金;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通奸并非婚生子。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市委常委會議審議批準,決定給予曹青松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準,給予其行政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劉群林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吸食毒品;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為司機謀利;嚴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單位違規發放獎金、津貼,違規購置超標公務用車,組織干部在溫泉度假村開會泡溫泉,公務接待違規消費高檔煙酒。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市委常委會議審議批準,決定給予劉群林開除黨籍處分,建議岳陽市檢察院根據《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的規定給予劉群林開除公職處分。(陳文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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