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紀委11日對外通報,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肇慶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劉惠祥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劉惠祥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犯罪。
廣東省紀委認為,劉惠祥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惠祥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準,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毛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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