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堅持不懈的強力反腐,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并全面鞏固,但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對反腐敗斗爭的新情況新動向要有清醒認識,必須在鏟除腐敗問題產生的土壤和條件上持續發力。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反腐敗必須規范權力運行”。這一重要論斷深刻揭示了權力治理與腐敗防治的內在邏輯,為新征程上把反腐敗斗爭向縱深推進指明了實踐方向。
腐敗的本質是權力濫用,權力配置不科學、運行不規范、監督不到位,是滋生腐敗最關鍵、最直接的土壤和條件。權力天然帶有擴張與侵蝕的潛在屬性,若缺乏有效的制約與監督,極易滑向濫用私用的軌道,致使本應用于“公”的權力卻非法為“私”服務。有些領域仍存在權力配置不均衡、行使不透明、監督不到位等問題,為權力濫用留下了空間,規范權力運行的重要性與緊迫性愈發凸顯。
規范權力運行,要靠制度為權力劃定“邊界”、設定“軌道”。新時代以來,我們黨把法規制度建設貫穿反腐倡廉各個領域、落實到制約和監督權力各個方面。從規范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職責權限、科學劃分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職能,到推行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各項舉措緊扣授權、用權、制權等環節,目的就是把權力的歸屬厘清、邊界劃明、清單列細,最大限度壓縮權力尋租的空間,讓權力始終在制度的軌道上平穩運行。面對新形勢新挑戰,還需進一步聚焦權力運行的關鍵領域與薄弱環節,持續扎緊制度籠子。
一方面,抓住定政策、作決策、審批監管等關鍵權力,聚焦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重點領域,進一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籬。同時緊盯數字經濟、平臺經濟等新興領域,加快完善監管制度,避免因制度滯后留下監督空白。另一方面,持續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細化自由裁量權標準,堵塞制度漏洞,推動管權治吏各項制度銜接聯動,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閉環,從源頭阻斷“因權生腐”的可能。
規范權力運行離不開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督。新型腐敗、隱性腐敗的變異升級,不僅增加了發現和查處腐敗的難度,更易突破傳統監督防線,讓權力運行漏洞被進一步利用。數字技術的迅猛發展,為破解這一難題提供了新的思路,推動權力監督從“事后追責”向“實時預警”“精準防控”升級。在財政資金分配、政府采購等領域,借助區塊鏈“不可篡改、全程留痕”的特性,可對每一個關鍵節點精準鎖定、溯源審查,讓權力運行的全過程透明可查;“互聯網+監督”模式的推廣,讓人民群眾通過網絡平臺反映問題、提供線索成為常態,有效打通了監督“最后一公里”。建立腐敗預警懲治聯動機制,加強廉潔風險隱患動態監測,對權力運行中的異常行為實時捕捉、自動預警,及時阻斷權力尋租鏈條,糾正權力運行偏差,確保權力行使到哪里、監督就跟進到哪里。
領導干部要清醒認識自己手中的權力、所處的崗位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為黨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來為民謀利。要樹立正確權力觀,做到珍惜權力、管好權力、慎用權力,不讓權力任性“出界”。腐敗分子都是從輕視權力、濫用權力開始,將權力視為私產,導致權力運行越軌、脫軌。規范權力運行,既要靠制度的“外在約束”,更要靠思想的“內在自覺”,最終需落腳到黨員干部對權力的正確認知與使用上。作為“關鍵少數”的領導干部,要始終保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敬畏之心,珍視人民的托付。要嚴格自我約束,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常思“權從哪來、為誰用權”,主動清除私心雜念,將“用權為公”內化為思想自覺、外化為行動自覺。
反腐敗斗爭不可能一蹴而就,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更需要久久為功。唯有抓住規范權力運行這個關鍵,從根本上破解“權力濫用”這一腐敗本質問題,才能持續推動防范和治理腐敗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實現更大治理效能。(林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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