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阜陽市紀委通報了八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這些案例分別是:
潁泉區中市街道辦事處泉北社區原黨支部書記祁懷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等問題。祁懷義在擔任泉北社區黨支部書記、泉源社區拆遷項目組及筑夢廣場項目動員組副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7.7萬元;伙同他人騙取、私分拆遷補償款240余萬元。經潁泉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祁懷義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潁州區西湖鎮五里村原黨總支第一書記楊培山侵占集體土地流轉租金等問題。楊培山在擔任五里村黨總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占集體土地流轉租金10.35萬元,貪污土地補償款30萬元和危房改造補貼資金8.8萬元,在美好鄉村建設、殯葬改革工作中收受他人賄賂10余萬元,象征性出資入股他人經營窯廠,向窯廠索要現金70萬元。經潁州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楊培山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潁東區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原工作人員董西山騙取國家陽光工程補助款等問題。董西山在潁東區冉廟鄉財政所工作期間,與他人共同騙取國家陽光工程補助款,個人占有4.962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2.6萬元。經潁東區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董西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違法犯罪行為被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界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建管股原股長張曉平虛開發票報銷費用等問題。2007年至2015年,張曉平在擔任界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質檢站站長、建管股股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虛開發票報銷費用10.7萬元,收受他人賄賂23.8萬元。經界首市紀委研究決定,對張曉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阜南縣污水處理廠原董事長張峰收受他人賄賂等問題。2011年7月至2015年9月,張峰在任阜南縣污水處理廠總工程師、法人代表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現金20余萬元,購物卡0.8萬元。經阜陽市監察局研究決定,對張峰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潁上縣公安局南照派出所原戶籍民警胡君成收受他人賄賂等問題。胡君成在任南照派出所戶籍民警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辦理超生嬰兒入戶手續,收受他人賄賂20余萬元。經潁上縣紀委研究決定,對胡君成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臨泉縣土陂鄉李樓村原黨支部書記李天海貪污耕地占用稅、社會撫養費等問題。李天海在擔任李樓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貪污耕地占用稅、社會撫養費10余萬元,收受開發商和危房改造戶賄賂10余萬元,伙同他人套取危房改造資金3.9萬元。經臨泉縣紀委研究決定,對李天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太和縣墳臺鎮墳臺村原黨總支書記蔡士龍騙取危房改造資金等問題。蔡士龍在擔任墳臺村黨總支書記、墳臺鎮集鎮建設小組成員、墳臺鎮綜合大市場建設指揮部成員及墳臺鎮美好鄉村建設指揮部成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弄虛作假,騙取危房改造資金3萬元,收受他人賄賂42.5萬元。經太和縣紀委研究決定,對蔡士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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