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講,大道至簡,行政審批、為民辦事等,要簡便快捷,方便群眾。如何真正做到這一點,《論語》第六篇《雍也》第二章的義理,值得借鑒。
原文是:“仲弓問子桑伯子。子曰:‘可也簡。’仲弓曰:‘居敬而行簡,以臨其民,不亦可乎?居簡而行簡,無乃太簡乎?’子曰:‘雍之言然。’”
仲弓是孔子弟子冉雍的字,他在孔子弟子中名列“四科十哲”,屬德行科。他德行高,有才能,所以孔子說他“可使南面”,也就是可以從政當領導。“子桑”,名叫公孫枝,字子桑,“伯子”表明其卿大夫身份,春秋時期秦國大夫。“簡”是簡要、不煩瑣。“居敬”,就是為人嚴肅認真,依禮嚴格要求自己。“行簡”是指推行政事簡而不繁。整段話的意思是,仲弓問孔子子桑伯子這個人怎么樣。孔子說:“這個人不錯,辦事簡要。”仲弓說:“居心恭敬嚴肅而行事簡要,像這樣來治理政事,不是也可以嗎?(但是)自己馬馬虎虎,又以簡要的方法辦事,這豈不是太簡單了嗎?”孔子說:“冉雍,這話你說得對。”
這里,孔子說的 “可也,簡”,強調了政事簡明,而民易從,故可為政。但如何“簡”,孔子未詳說。仲弓乃就簡字辨其要義:為政者需“居敬”,自居于敬,事事不茍,敬事而信。“而行簡”,一旦施行,則簡而不煩,“以臨其民,不亦可乎?”以此為民辦事,可也。若為政者“居簡”,自居亦簡,不能敬重其事。“而行簡”,行事亦簡,“無乃太簡乎?”則未免太過于簡。過猶不及,政治荒廢矣。明代學者鹿善繼《四書說約》說:“治民全在不擾,而省事本于勞心。居敬者,眾寡小大無敢慢,此心日行天下幾遍,洞察情形,而其綱領,所處精神在焉,即所不行處,精神亦無不在。如此行簡,民安可知。居簡之簡,一切放下,全無關攝。廢事生弊,可勝言哉。”
本章記載了仲弓關于“簡”與“敬”的關系的評論。在他看來,存心嚴謹,表現出來卻很簡單,不干擾百姓,這種治理法很好。如果存心簡單,又表現簡單,那就太簡單了。這段話啟示我們:為民辦事,要簡明扼要,不煩瑣,不拖拉,果斷利落。不過,如果在辦事時,一味追求簡要,卻馬馬虎虎,就可能不周全、有偏頗,甚至出現差錯,就不妥當了,甚至給群眾帶來更大麻煩。雖然這是兩千五百年前的古人說的話,但對我們今天高效高質為民辦事仍有積極的借鑒價值。
第一,“行簡”的宗旨是方便快捷。既高效率又高質量。各項管理制度簡單明了,辦事流程一目了然,讓人看得懂、記得住、用得上。當群眾咨詢時,能把復雜的問題簡單化,講得清楚明白,讓人一聽就懂,而不是搞煩瑣哲學,讓人看了聽了一頭霧水,不知所云、無所適從。現在實行一個窗口、一次性辦結,便是“行簡”的當代實踐。
第二,“行簡”的前提“居敬”。“居敬行簡”可謂儒家政治哲學的核心術語之一。“居敬”強調執政者需持身恭敬、心存敬畏,宋代經二程、朱熹等理學家發展為“以敬統簡”的工夫論體系 ,其本質是通過道德自覺與行政效能的雙重建構,實現“民不擾而事不煩”的治理目標。“行簡”不是自己圖省事、隨意而行,而是要求工作標準、質量更高,要下更多更大的功夫,提高業務熟悉程度和專業化水平。這樣才能把復雜的道理、程序用簡潔的語言表達清楚,才能實現“行簡”。否則,“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定會把事辦錯、辦壞、辦砸,效果適得其反。
責任編輯:王振華